2021年08月25日
第07版:检务观察

人民法院公告

徐高科:

本院受理原告许志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1)冀0105民初1244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曹新霞、张永全:

本院受理原告石海洋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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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辉、张晓华:

本院受理原告邵瑞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李彦红、梁卫华:

本院受理原告宋春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1)冀0105民初3958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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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光韬:

本院受理原告麻东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1)冀0105民初4310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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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成:

本院受理原告刘亚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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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宇(130102198308010939):

我院执行的(2021)冀0105执946号申请人康华杰与被执行人陈建宇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20)冀0105民初523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陈建宇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现将被执行人陈建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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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遇: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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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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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卿: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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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彦玲: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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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航(130104199104240916):

我院执行的(2021)冀0105执1038号申请人李晓丽与被执行人柳航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20)冀0105民初348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柳航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现将被执行人柳航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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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义彬、邱秀根、李文景、李文红、河北天合冶金机械有限公司、李世峰、蔡宇杰、衡水冠华工程橡胶有限公司、赵志磊:

本院受理原告王冬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冀0105民再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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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振江: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郑俭: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徐海波: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杨辉: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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