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冯浩然 张琦
孩子犯错涉罪,家长也有责任。8月20日,邯郸市肥乡区检察院对一起电信诈骗案件中的涉案未成年人的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更有效地履行监护职责,维护亲子关系,保护孩子健康成长。同时,检察官表示,将长期保持后续跟踪,督促监护令落实。
8月初,肥乡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涉嫌电信诈骗案件时,考虑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有悔罪表现,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且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该院依法对李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办案中,承办检察官通过社会调查,对李某某的成长环境、家庭监护环境、参与违法犯罪原因、性格特点等进行深入了解后发现,李某某之所以涉嫌电信诈骗,除了其本人文化水平较低、易受外界干扰、法律意识淡薄外,与其家庭教育和监管的缺失有很大关系。
李某某的父亲常年在外地打工,平时工作繁忙,无暇照顾家庭、教育孩子。李某某的母亲在家务农,平时起早贪黑下地干活,文化水平较低加上忙于劳作,对孩子的学习和生活疏于关心和教育,导致李某某厌学辍学、沉迷网游。由于家庭教育的缺失,李某某的行为偏差未得以纠正,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针对此情况,在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检察官也向涉案未成年人的家长发出了督促监护令。“父母要关心关注孩子成长,了解其交友、生活等情况,杜绝其经常上网或与不良朋友来往,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督促监护令中详细列出了家长应尽到的监护责任。“我们作为父母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以后一定对孩子加强监管和教育,尽好家长的职责。”从检察官手中接过督促监护令后,李某某的家长说。
与此同时,肥乡区检察院还联合区公安局、乡镇社工站、村委会及监护人组成了帮扶教育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帮教方案,为李某某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其更好就业。在此期间,李某某还要向村委会及相关公益团体提供公益劳动,定期向检察机关汇报生活思想情况……
“我们希望能通过多方的帮扶监督,帮助涉案未成年人顺利回归正轨。”办案检察官说道。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