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刘帅
贩卖毒品构成犯罪,这是人们都知道的常识,但是如果贩卖的是假毒品呢,有的人可能都会认为毒品既然是假的,就应该不构成犯罪。近日,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就审理这样一起案件,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
王某(已另案处理)欲通过高某联系一些吸毒人员将自己所持有的假冰毒出卖以获取钱财。高某在不知道王某所卖冰毒为假货的情况下,为王某联系到购买毒品的吸毒人员刘某。王某将19包假冰毒出售给吸毒人员刘某。后经鉴定,这19包假毒品重18.71克,但未检出常见毒品成分。高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逮捕。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高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高某的辩护人提出,高某贩卖毒品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明知是毒品而进行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高某犯贩卖毒品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高某贩卖的为假毒品,属于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依法对被告人予以减轻处罚;被告人高某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认定被告人高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说法
本案的重点在高某对毒品的真假是否知情。公安机关缴获的毒品并未检测出常见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成分,该毒品并非是实质意义上的毒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释第十七条规定,明知是假毒品而冒充毒品贩卖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不知道是假毒品而当作毒品走私、贩卖、运输、窝藏的,应当以走私、贩卖、运输、窝藏毒品犯罪(未遂)定罪处罚。
由此可见,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明知是假毒品却以毒品的名义进行贩卖的,达到相应犯罪数额标准的,应当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知是假毒品且以毒品名义进行贩卖的,应当以贩卖毒品罪(未遂)定罪处罚。结合本案,高某主观上不知道是假毒品而进行贩卖,根据司法解释,高某构成贩卖毒品罪,但是犯罪未遂,应比照既遂从轻或减轻处罚。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