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01日
第03版:一线传真

任丘交警:“我为群众办实事”小案子下了大功夫

近日,任丘市石门桥镇刚满18岁的张某骑电动自行车将骑电动自行车的庞女士撞倒,致庞女士腿部受伤、电动车损坏后逃走。庞女士无奈报警。

任丘市公安交警大队民警陈鹏及时赶到现场,将伤者送往医院后展开调查。经过9天的连续工作,民警查明肇逃者系在一家私企打工的张某,遂将张某传唤到交警大队。当着庞女士的面,民警对张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张某承认了错误并深表后悔。庞女士见对方是个刚成年的孩子,当场原谅了张某,只收了张某2500元医疗费和200元修车费。张某被处以罚款200元,免于行政拘留。后庞女士为民警陈鹏送去一面锦旗致谢。    席娟 宋胜利

河北法制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0 河北法制报社 全媒体发展中心
冀ICP备1101140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1-09-01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28781.html 1 任丘交警:“我为群众办实事”小案子下了大功夫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