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向阳
“感谢检察院给我们送来了救命钱,谢谢!”接过固安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刚石送来的2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申请人侯某连声表达谢意。
2019年7月,侯某与赵某在家门口发生口角,赵某将侯某打成轻伤二级。法院判决被告人赵某赔偿原告侯某29681.21元。判决后,赵某却无力支付赔偿金。侯某年龄偏大,其经济来源只能靠几亩地,生活一下子陷入困境。
固安县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在收到线索后,经阅卷审查以及走访申请人家庭核实确认,73岁的侯某身体多病,没有经济来源。案件发生后,侯某不仅不能从事劳作,而且还需要家人照顾,使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
为扎实办好该起司法救助案,固安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5人作为听证员,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原案案情、救助申请审查和调查核实情况,阐述了对申请人是否应予救助以及确定拟救助金额的具体意见和依据。听证员就有关问题向申请人和承办检察官进行了提问并发表意见,认为申请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对拟进行司法救助和救助金额表示认可,一致同意对申请人予以救助2万元。
司法救助一头牵着百姓冷暖,一头系着司法关爱。固安县检察院注重把司法救助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为生活困难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的受害人送去生活的希望,传递法治关怀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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