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驾驶证号违法时间违法行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杨敬合13232219680721197X2021年6月21日无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驾驶已达到罚款2000元,
报废标准的第二类机动车两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对公安机关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以上机动车驾驶人有权提出陈述和申辩,如果要求陈述和申辩,请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晋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石家庄市晋州市和平街121号)提出,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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