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张海涛)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办案透明度,让不起诉权在“阳光”下运行,实现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常态化,8月26日、27日,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连续两日对4起拟不起诉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听证。
4起案件被告人均犯罪情节轻微、本人认罪态度良好、深刻悔罪,均已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检察机关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考虑到此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根据“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拟对犯罪嫌疑人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村干部等参加,承办检察官分别对拟不起诉案件事实审查认定、法律适用以及拟作不起诉决定的意见和法律根据进行阐述。人民监督员听取相关介绍后,对案件的办理、证据的收集和法律条款的适用等进行讨论并发表评议意见,一致认为认定事实清楚,审查程序合法,运用法律适当,同意该院作出的不起诉处理决定。
听证会上,与会代表对检察机关以公开听证形式审理案件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公开听证体现了法与情的深度融合,体现了检察机关在司法公开、司法民主方面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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