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孟冬
自我纠错,相当于自爆家丑。临西法院主动纠正自己判决的错案,让我们切实感受到其勇于纠错的勇气和维护公平正义的决心!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铮铮誓言,也是衡量政法工作成败的重要标尺。
“敢于纠错、及时纠错、全面纠错,对错案发现一起、查实一起、纠正一起”,是党领导下的人民法院对国家和人民的郑重承诺,也是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
司法虽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纠错本身也是公正的应有之意。正因为此,临西法院主动纠错的举动,不丢人、不掉价,也更不是什么法治之耻,恰恰相反,这正是他们用实际行动对公正公平和法治精神的捍卫,必然会更加坚定群众对法治的信仰。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应该为临西法院勇于及时纠错点赞。
我们知道,司法机关自己对自己纠错,实属不易,因为这绝不仅仅是对一个单纯案子的 “拨乱反正”,其中还可能涉及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纵横交叉的各方利益,不仅需要司法机关以坚定的决心与意志克服错案纠正中遇到的种种阻力,还需要以善于把控复杂局面的能力与智慧去依法解决一个个难题。在此,临西法院无疑开了一个好头!希望更多政法机关能紧随其后, 敢于纠错、及时纠错、全面纠错,并将其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条具体举措,推而广之,建立起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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