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秀武
习近平总书记在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上强调:“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使每个社会细胞都健康活跃,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矛盾多发易发期,传统的以诉讼制度为主,以人民调解、仲裁为辅的纠纷解决体系,显然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更不能适应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新形势。
如何健全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分享基层社会治理成果,是新时代人民法院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康保县人民法院把诉前多元解纷作为服务保障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抓住党建引领、基层实情、多元联合三个关键点,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制度。
做好诉前多元解纷,要立足于党建引领。提升基层自治和诉前纠纷化解,要高度重视发挥党建引领基层自治作用,一方面注重培养城乡居民的自治意识和自治能力,另一方面重构基层社会治理单元体系,将单位治理与社区治理有机结合,积极构建党建引领的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体系。我们将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嵌入群众纠纷易发量多的社区中,按照“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原则,将34名党员干警依序定期安排在化解社区居民纠纷一线上,逐步形成“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双岗位”的党员管理新机制,目的是强化基层法治,尊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基层纠纷化解,也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力量的统筹协调,克服基层社会治理力量不充分、机制不健全、能力不够强的问题。
做好诉前多元解纷,要立足于基层实情。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妥善化解群众纠纷,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是经过长期实践探索形成的一条宝贵的社会治理经验。在新发展阶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要聚焦人民需求,把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从“被动”向“主动”、从“分散”向“集中”、从“管理”向“服务”转变,要牢牢把握住县域实情,坚持人民至上、问题导向、实事求是,有针对性地将非诉纠纷高效化解。康保县经济水平较低,群众纠纷多为经济纠纷和感情纠纷,另外部分农村群众通过易地搬迁的方式来到了县城,这些扶贫安置区的常住人口接近全县的三分之一,纠纷矛盾约占法院受理纠纷的30%以上。面对这种人口情况和纠纷特征,我们主动作为,在全省最大的扶贫安置区及张纪镇扶贫安置区设置调解室,通过专职调解员及时化解群众纠纷,不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培养良好社会风尚。自设立扶贫调解室以来,康保法院共调解各类纠纷223件,调解成功129件,调解成功率为58.6%,大大减少了诉讼增量。
做好诉前多元解纷,要立足于多元联合。新时代基层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处于社会治理的大框架之内,实现人民法院和其他社会治理主体的效能最大化,需要有效整合各种资源。这就意味着在社会治理尤其是纠纷化解过程中,更要注重借助社会力量的调处功能和现有平台的资源整合。我们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原则,联合相关部门推动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设立员额法官指导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牵头组建律师调解委员会,深化家事审判等平台职能,夯实纠纷化解“多道防线”,层层分解116起纠纷,实现了矛盾纠纷及时、高效、源头化解,形成解纷“终端”与诉讼“前端”无缝对接,让纠纷通过前端防控体系消化在萌芽状态。
(作者系康保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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