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明达
自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如火如荼地进行。要想敦本务实地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就必须深刻认识党的性质宗旨,坚定不移地走群众路线,这是我们党的生命线,也是巩固党执政地位的根本保证和关键所在。基层法院是直接接触群众、密切联系群众的“桥头堡”,要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就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带着浓厚的感情去做群众工作。
■ 待人要传递温暖,要把群众当作自己的亲人来对待,让当事人感受到亲人般的温暖,这是一种为民理念。
试想,如果自己的亲人立案、打官司,我们会是什么态度?我们定会热情接待、耐心倾听、细致解答、公心裁判。对待亲人是什么态度,对待当事人就应该是什么态度!只有抱以真挚而深厚的情怀,用心接纳群众,真心热爱群众,才能形成便民利民为民的自觉自愿,时时处处传递出温暖。
当事人对法院的第一印象,往往来自于立案环节,诉讼服务中心作为法院的窗口,承接着传递温暖的第一棒。温暖不仅体现在工作人员的微笑中,也体现在一点一滴的细节里,体现在配备复印机、老花镜这样的小事儿上,体现在手把手帮助老年人立案的关怀中,也体现在立案缴费无纸化的便民措施里……不让老百姓往返奔波多走冤枉路,于细微之处显真情。
■ 做事要充满温度,要把群众的事儿当作自己的事儿来办,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这是一种为民情怀。
试想,假如自己就是当事人,我们会有怎样的期待?我们定会希望平等、渴望尊重、追求效率、期待公正。所以我们要懂得推己及人,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换位思考,真正把群众利益放心上,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既要办案有力度,坚持“执法如山”不动摇,更要司法有温度,确保“执法如水”露柔情。
审判执行工作承载着法院人的初心和使命,守护公平正义体现着法院人的责任和担当,所以要敬业尽责地办好每一起案件,答疑解惑要仔细,释法明理要到位,裁判说理要充分。如果讲不通了,不耐烦了,就及时摁下“暂停键”,进行转念,把对面的人当成自己的亲人,把眼下的事儿当作自己的事儿。就法院而言,要精心部署立调裁审访执等各项工作,让每一个环节都“燃烧”起来。完善诉前调解中心建设,从维护当事人权益中彰显温度;建立“诉调+速裁”快审模式,在打造新时代“法院速度”中彰显温度;创新分段集约执行模式,用实际执行到位率来彰显温度。
■ 结局要留存温情,要把群众满意作为自己的毕生追求,让当事人感受到法院的温情,这是一种为民之本。
让群众满意是我们工作的最高标准,既是出发点也是落脚点。我们的案件办得好不好,感受最真切、判断最客观、最具发言权的便是案件当事人,当事人满意了,案件就办好了,当事人不满意,就说明我们办案中一定或多或少还存在着问题。
要想让群众满意,就要求我们拥有一身过硬本领,自身人品好、素质高、能力强,才是我们打动群众的最好名片。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打造“五个过硬”法院队伍,是让群众满意的根本保障。我们突出思想教育引领,通过专题党课、红色教育、知识竞赛等,开展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和英模教育,夯实了思想基础,筑牢了忠诚根基,激发了干警干事创业的激情、履职担当的热情、为民办事的真情。让每一位与法院打交道的当事人都感受到法院的温情,始终是我们的努力方向和工作目标。
“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我们要始终带着浓厚的感情做群众工作,待人有温暖,做事有温度,结局有温情,创造优异成绩向时代和人民交卷!
(作者系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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