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华
2008年,我自刑事审判庭调往派出法庭从事民事审判,切实体会到了做一名民事法官的不易。自古就有“清官难断家务事”的说法,更何况面对现在这种纷繁复杂的现实生活呢?那时候,“类案检索”的可行性还在探讨之中,只是身为民事审判新兵,我觉得孤陋寡闻的危害更大,所以才积极采用向每一名来到法庭的律师征集类案的生效判决、在各个论坛查找类案的讨论帖子、加QQ好友向其他省市兄弟法院的法官寻求类案的建议等方式,力争在短时间内拥有一定规模的知识储备。
也许是应了“一张白纸好作画”那句老话,笃信“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我博采众家之长,无论是庭审的提问,还是裁判文书的书写常常是“不落窠臼”。主管我们庭的副院长虽然比我年长不了几岁,却是一名“老民事法官”,为人处事持重审慎。有一次,他把我写的一份民事判决书压了下来,让我下班前去他办公室取回。我去后,他说:“从你写的裁判理由怎么推导出你的裁判结果,我没看明白,你能详细地说说吗?”我有些惭愧,因为这个案件我的确存在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问题,只会把自己的思辨过程用大白话说一遍,却无法使用法言法语,也没有找到可以援引的法律依据。他听完我的汇报说:“我再考虑考虑,你先回去吧。”过了两天,我接到他的电话,让我早起去法庭前先到他办公室去一趟。等我到了那里,他拿出一本《司法文件选》,翻到一页让我记录下来学习学习。通过学习,我找到了说理的准确方向,然后又问了一个兄弟法院的法官他们处理这种问题的办法,最终把裁判理据写得明晰透彻。
2012年我又调岗至商事审判庭,如果说审理民事案件实在找不到法律依据,还有一个公序良俗来兜底的话,那么审理商事案件就是“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了。主管我们庭的副院长是我院第一批科班出身的商事审判法官,业务非常精通。我向他汇报案件时,我一边说他一边问我法律依据,凡是我答不上来的,他就直接告诉我法条。但是,我制作的裁判文书,他却喜欢用画问号的方式给我批阅。那些我不能自行解答的问号,就是我需要在他的帮助下进行拓展学习的部分。后来有一次我好奇地问他:“您直接帮我在裁判文书上标注需要援引的法律法规的名称和条款不就行了,干吗还那么麻烦,非等我自己学?”他回答道:“咱们院里只有你一个法官是从刑事调岗到民事再到商事的,你的裁判思路和我们这些一开始就从事民事或是商事审判的法官不同,所以,大家都非常注意保护你这种独立思考的能力。通过你审理的案件,我们也发现一个案件存在更多种裁量的可能性,这都是非常有益的审判实践。”
2017年我被评选为全市法院系统人民最满意的基层政法干警,得益于这两位有学识有格局的主管院长,是他们用无尽的耐心,指导我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培养我勤于思考、善于思考的能力,让我保持了开拓攻坚的热情,使我的办案效能不断提升,我想这就是最无私的传承吧。
(作者单位: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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