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29日
第08版:人文检察

相对不起诉助力大学生重返校园

□ 张迎

“检察官,我已经顺利开学快一个月了,感谢您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会珍惜这重返校园的机会,好好学习,走好人生的每一步。”9月23日一大早,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收到了来自武汉某大学在校生小张的短信。

今年1月20日,大一学生小张回到秦皇岛老家利用寒假打工,因为琐事将同事左手腕打伤(轻伤一级),构成故意伤害罪。承办检察官在阅卷、提审小张基础上,综合考虑小张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加之年龄、身份、犯罪事实、社会危险性等情节,认为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8月31日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考虑小张是一名新入学的大学生,承办检察官还与其所在高校积极沟通,帮助小张重返校园。“你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做一个有理想、有目标、自立自强的人,回报社会。如心存侥幸,再铤而走险,必将受到法律严惩。”检察官贴心教导,让小张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他表示,一定好好读书,回报所有帮助他的人。

“对小张而言,一旦起诉,进入了审判程序,就等于将其定为罪犯,如果简单一诉了之,不仅他的学业难以继续,而且这个污点将伴随他的一生。”办案检察官表示。海港区检察院在办案中注重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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