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4日
第04版:人生

公告

申请人何宏斌依据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6月25日作出的(2007)廊刑初字第36号生效判决,于2021年10月9日向保定市直隶公证处申请办理了编号为(2021)冀保直证民字第7026号的提存公证,已将该判决中民事赔偿部分提存到保定市直隶公证处,请韩敬柏、王军辉自2021年10月9日(提存之日)起五年内到保定市直隶公证处行使上述判决中取得的债权。

联系电话:0312-3013668

河北省保定市直隶公证处

河北法制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0 河北法制报社 全媒体发展中心
冀ICP备1101140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1-10-14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30506.html 1 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