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聂建宾)近年来,唐山市丰润区司法局以排查调处民间矛盾纠纷为工作重点,从“健全制度、强化机构、落实保障”三方面入手,努力把民间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切实筑牢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司法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民调解领域民间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重点排查化解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宅基地、土地承包、生产经营等常见性纠纷。该局针对各类矛盾纠纷,建立健全了日常排查、集中排查等各项调解制度,坚持日常排查、定期排查、专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进行滚动式、拉网式排查,坚持边排查边化解,抓早抓小,应调尽调,尽可能防止矛盾激化升级。该局通过辖区司法所将排查任务部署到每个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村内的纠纷先由村调委会调解,涉及跨村、跨乡的实行联合调解。自2019年以来,丰润区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789件,调解成功2608件,调解成功率达94%。
今年7月,该区完成乡村两级人民调委会换届,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2个,调解员103名,覆盖传统十大行业,品牌调解室共计35个。同时,为了便于各司法所、各调委会规范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该局印制了《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下发到各调委会作为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参考,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提升人民调解专业化水平。
该局建立调解前置机制,发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诉前解纷作用。通过联合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制发《关于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工作的规定(试行)》,推动诉调对接机制运行。他们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工作“以案定补”工作机制, 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保障,大大提高了基层人民调解员办案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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