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谢静
“感谢国家对我们家庭的帮助,感谢检察官对我孩子的帮助,他现在学习成绩又上来了,精神状态很好。”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日前举行的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上,被救助人计某某的父亲代表他领取了司法救助金1万元,握着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到。
被救助人计某某是一名在校中学生,学习成绩优秀,他的家庭条件比较困难,母亲患有精神残疾。计某某经常受到几名社会不法分子欺凌骚扰甚至抢劫。侵害不仅从经济上给他的家庭造成了损失,而且在精神上也给孩子造成了压力,严重影响了他的心理健康,情绪低落,学习成绩一度下滑。该院未检部门在办理一起校园欺凌案件过程中发现计某某有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及时将这一线索向检察长进行了汇报。检察长盖朝龙指示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并亲自立案办理了计某某司法救助案。这是该院办理的首件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
在此次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上,该院共为3名申请人发放了救助金7万元。被救助人张某某因一场医疗事故导致肢体二级伤残,多年依靠药物维持身体机能,没有生活来源,生活极度困难。该院主管领导靳文峰在获得案件线索后,第一时间走访社区和街道办事处,调查了解张某某家庭困难情况,组织对该案的公开听证和申报、审批工作,考虑到张某某的特殊困难,经过一系列的努力,成功为张某某申领到了较大数额的司法救助金。张某某在身体病弱的情况下,仍然坚持来到检察院领取救助金,他说要当面致谢检察官,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对他来说就是“救命金”,在他生活最困难时给了他生的希望。9月29日,张某某将一面锦旗送到检察院,表达感谢之情。
郭某某申请司法救助案件线索是该院第一检察部干警在办案中发现的。郭某某患病十余年,不能正常工作,长期服药,多次住院治疗,行动不便,被他人盗用身份信息后盗刷信用卡近2万元。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无能力退赔,造成生活困难。在发放仪式上,郭某某的妻子代替他领取了1万元救助金,并当场通过手机视频为郭某某连线检察官。视频里郭某某哽咽着说:“感谢检察机关的帮助,通过这次司法救助我切身体会到了国家对我们的关爱。”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院采取多项举措不断深化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强化司法救助领导带头办理机制,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5件,占司法救助案件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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