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以及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我局通过河北公安交管网(www.hbgajg.com)对临界报废的机动车及其所有人进行了网上告知和公告,同时网上还刊登了机动车逾期检验等“五项告知”服务信息。冀AD2975 (大型汽车)、冀AVM656(小型汽车)等共1145辆机动车已临界强制报废期,请机动车所有人尽快到车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冀AU6896(大型汽车)、冀A833NQ(小型汽车)等共10404辆机动车已逾期未参加检验,请机动车所有人尽快登录河北公安交管网(www.hbgajg.com)进行查证。
特此公告。
2021年10月26日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现予以公告,驾驶证逾期1年未换证将被注销132332❋❋❋❋❋❋❋❋3056、130104❋❋❋❋❋❋❋❋1827等5534个;驾驶证增驾实习期内记满12分将被注销131182❋❋❋❋❋❋❋❋5015、130105❋❋❋❋❋❋❋❋0636等10个;实习期延长一年120225❋❋❋❋❋❋❋❋2534、130132❋❋❋❋❋❋❋❋4131等48个。为方便查询交通违法记分分值、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时间、驾驶证有效期止换新证期限以及“五项告知”信息,机动车驾驶人尽快登录河北公安交管网站(www.hbgajg.com)进行查证。特此公告。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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