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卜晓奇)10月25日,赤城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原告当庭得到继承补偿款,争夺遗产的三兄妹重归于好。
李某芳的父母是再婚,她是父母的亲生女儿,二被告是李某芳父亲的继子。老两口儿相继去世后,留有两间窑洞。2020年,村里开展“空心村”治理,这两间窑洞获得了8万元补偿款。李某芳得知消息后,认为这笔补偿款理应有自己一份,和两位兄长协商不成,于8月25日将两位兄长起诉到了法院。
10月20日庭审时,双方各说各的理,李某芳认为自己尽到了赡养老人的义务,应该继承这笔补偿款的三分之一;二被告则认为,老人的丧葬费用等都是他们二人负担的,原告李某芳并未出钱和出力,所以不愿将这笔钱分给原告。承办法官张寒考虑调解才是更利于家庭和睦的解决问题方式,于是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发现房屋补偿款协议上是被告李某军的签字。
10月25日,张寒再次秉持着案结事了的办案理念进行调解,通过背靠背调解、面对面释法,同时劝导双方把亲情放在第一位,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经过3个多小时的耐心沟通,兄妹三人终于放下心中的芥蒂,达成协议,二被告当庭通过微信给付李某芳补偿款2万元,李某芳撤诉,案件圆满解决。三兄妹自此冰释前嫌,家庭关系得以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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