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04日
第08版:平安·故事

别因自己大意 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 李长生 辛雅楠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凭借其小巧、便捷优势,逐渐成为人们日常出行的代步工具,但因为使用者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等原因,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造成盗窃电动车的案件频发,带来财产损失的同时,也给人们敲响警钟——锁好电动车,加强防范意识。

遵化一市民将电动车存放在城区某医院附近的天桥下,回来骑车时发现车辆没了踪影。无独有偶,市民李某认为自己就离开一小会儿,便把没上锁的电动车放在天桥下,电动车随后被盗……群众报案后,盗窃电动车的孙某被民警抓获。

孙某供述,今年1至3月期间,他在被害人家门口盗窃1辆电动车,当时这辆车没拔钥匙,自己顺手牵羊就推走了车辆。后来,他先后在医院天桥下盗窃电动车7辆,并将所盗电动车全部卖掉。经鉴定,被盗电动车的价格达3355元。遵化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孙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在办理多起盗窃电动车案件中,办案检察官发现,许多电动车被盗原因是电动车所有人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有的是离开电动车时未拔车钥匙,有的是未将电动车、电瓶上锁,以上行为给偷盗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而且有的被害人在电动车被盗后未选择报警,导致电动车被追回后无法找到所有人。

本案中,民警根据孙某的供述追回4辆被盗电动车,将其中3辆发还给被害人,另1辆因找不到失主而上缴。

检察官提醒,为了保护自身财产安全,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意识,尽量将电动车停放在视线良好、有视频监控的区域;哪怕是短暂离开,也要上锁;增加电瓶部位的防盗措施,一旦发现车辆被盗要及时报案,以便公安机关分析发案动态,早日破案,挽回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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