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05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一切为了群众满意

——广宗县人民检察院做好案管工作纪实

□ 刘成江 贺玉伟

广宗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以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检察产品为初心和使命,立足检察职能,主动作为,用法度传递温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当好检察业务的“大管家”,做人民群众满意的“监督员”

该院案管部门作为一个外接人民群众和其他政法机关的“窗口”,内连各个检察业务部门的“闸门”,时刻为人民群众把好案件质量关,做人民群众满意的“监督员”。他们利用流程监控加强对司法办案的程序监督,利用案件质量评查加强对案件的实体监督,定期进行数据校验核查加大对数据的监督,同时定期组织召开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会,服务领导决策。

工作中,他们组织公检法联席会议和业务培训会议,打造服务办案平台,今年以来,共组织公检法联席会议6次,就速裁程序的适用、危险驾驶案证据的固定等达成共识。借助12309服务平台,服务诉讼参与人和人民群众。固定专人对平台的控告、刑事申诉、民事申诉、行政申诉、国家赔偿、举报等模块进行统一管理,对收集的平台问题及时进行分流,今年以来,共受理律师阅卷申请12次,为律师免费刻录光盘12张;受理控告2件,民事申诉1件,法律咨询24次,均及时进行了办理和答复,律师和群众满意度100%。

打造高质量“检察产品”,做人民群众满意的“质检员”

高某某故意毁坏财物等10起案件被评为省、市精品案件,这源于该院案管部门的检察官们,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办案经验,创造了一批又一批人民满意的“检察产品”。工作中,他们注重把好“三关”,提升“检察产品”的整体质量。

严格案件受理审查,把好“检察产品”的原料关。今年以来,该院细化受理标准,严把案件受理关,确保录入系统案件零瑕疵。除常规性审查管辖情况、卷宗材料、嫌疑人是否在案等基本事项外,重点审查法律文书载明的案件基本情况是否清晰全面、文书格式是否规范、强制措施使用是否准确规范等,对于不符合受理标准的,向侦查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先整改再收案,把好原材料关。

严格流程监控,把好“检察产品”的生产关。流程监控员充当好“质检员”角色,每天一上班就通过电脑对案件“加工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看看案件是否到期、案卡填录是否及时、规范,法律文书使用是否规范等,并将发现的问题“全程留痕”,记载在流程监控日志和台账中,定期进行汇总分析,在全院进行通报,实现“检察产品”生产加工环节零瑕疵。

严把“检察产品”的成品关。组建专职案件质量评查队伍,将案件质量评查作为常态化工作,对办结的案件随结随评,现发现问题现整改,做到入档的每一件“检察产品”都经得起历史考验。今年来,该院共评查案件264件,发现问题36处,交叉评查180件,发现问题56处,对交叉评查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并上报邢台市检察院。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并就各县存在理解法律条文不一致、卷宗材料入卷不一致的问题进行了规范,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对全市案件办理和卷宗制订进行规范,为打造人民满意的“检察产品”奠定了基础。

引领业务指导方向,做人民群众满意的“分析员”

“案-件比”,直接关系到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关系到当事人对司法机关办案水平和效率的切身感受。今年以来,该院案管部门将影响刑事“案-件比”的不捕复议、不捕复核、延长审查起诉、退回被充侦查、不诉复议、不诉复核、撤回起诉、法院退回等诉讼环节数据作为重点分析,对有影响“案-件比”风险的案件重点研判,引导办案人员以求极致的态度做好各环节的工作,“案-件比”从去年的1:1.07下降到今年的1:1,减轻了群众诉累,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拓宽监督方式,做人民群众满意的“传导员”

该院案管部门严格落实“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宽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司法渠道”要求,创新管理方式,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办案活动,不仅刑事案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案件质量评查、案件办理情况通报等活动也做到应邀尽邀,大大提高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

今年以来,广宗检察院共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办案活动12次,其中刑事案件公开听证39件、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2件、案件质量评查1次。公开法律文书108份,其中起诉书80份、不起诉决定书27份、抗诉书1份,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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