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刘慧 刘一成)近日,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两起虚开发票案件进行了公开审查听证,对涉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护航民营企业发展的职能,精准发力服务“六稳六保”工作。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这两起虚开发票案的案情进行了详细介绍。两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瓮某某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分别找人代开普通发票50万元、40万元,用于抵扣税款。案发后,赵某某已补缴税款,瓮某某也表示会补缴税款。承办检察官从法律角度对案情、证据、从轻情节进行了细致说明,同时阐述了最高检关于检察机关落实“六稳六保”的工作精神,强调检察机关应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行好各项法律监督职责,把服务“六稳六保”落实落细。
与会听证员表示,综合全案考虑,检察机关作出不批捕决定能够令企业尽快恢复经营活动,是检察机关服务民企的重要举措,支持检察机关的不批捕决定。
服务企业发展,检察机关一直在行动。此次不批捕既是检察机关讲公正、出实招、办实事,把服务“六稳六保”融入办案的生动体现,又是疫情防控形势下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减少疫情对民企冲击的有力措施,有助于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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