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张世杰
通讯员 闫岩
“辖区内有人乱倒建筑垃圾!”近日,承德县基层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出动,找到倾倒垃圾者,给予行政处罚,有效维护了辖区环境的整洁。
近两年来,承德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采取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方式赋予乡镇执法权限,围绕“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精准发力,遵循职权法定、权责统一、程序合法、高效便民、公正公开的原则,“成熟一批下放一批”,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办好群众家门口的事,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精准对标 解决权力“放得下”
承德县依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河北省推进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安排,有序展开行政处罚权下放乡镇的准备工作。县政府组织下放事项清单中涉及的13个单位召开座谈会,征求各有关单位关于行政处罚下放事项的意见,评估乡镇是否具备承接下放事项的条件。通过充分调研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承德县制定出台《承德县深化乡镇改革方案》,分三批将13个县直部门涉及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文化市场、安全生产、民族宗教管理、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规划等领域共109项行政处罚事项下放到乡镇政府。同时,整合县直各相关部门现有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向乡镇输送。
■ 精确指导 确保基层“接得住”
要想工作干得好,先要确保工作“有人干”。 承德县根据行政执法权限下放情况,整合现有站所、分局和上级部门下放的执法资源,每个乡镇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编制不少于10名,以乡镇名义依法开展执法工作。
承德县强化乡镇在基层治理中的主体地位,推动执法资源向基层下沉,厘清层级权责,统筹配置资源,提升基层执法的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该县依法确认全县23个乡镇政府的罚没主体资格,并核发《罚没许可证》;为全县各乡镇241名符合持证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申领了执法证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持证上岗。通过加强业务培训,保证队员“学得会”。该县通过线上授课的方式,对全县23个乡镇的241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超过40课时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同时,根据下放乡镇行政处罚事项专门编印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资料汇编》和《乡镇行政执法法律知识手册》,下放到乡镇涉及的59部法律法规和规章汇编成册,方便执法人员工作中查询。
为推动落实执法过程“全留痕”,承德县司法局联合县财政局,通过招投标方式,支出68.5万元为全县各乡镇按照不低于3人一台的标准配备了执法记录仪,以及照相机、录像机、视频监控设备等功能完备配置高效的行政执法装备,并按照乡镇综合执法改革的要求,全县23个乡镇都配备了规范的执法工作室和办公室,执法工作室全部安装视频监控设备,保障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 精准发力 让工作“管得好”
“在乡镇行政区域内,下放到乡镇的行政处罚权,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原则上不再继续行使,但可进行行政检查。未明确下放到乡镇的行政处罚事项,仍由县级或县级以上部门负责。”近日,承德县委、县政府制定了《承德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对全县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进一步提升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明确执法边界、完善配套机制。
承德县直各有关部门坚持“谁下放谁培训谁指导、谁委托谁培训谁指导”的原则,组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多种形式进行点对点培训;县司法局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文书》《河北省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进行专门培训,做到统一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标准,不断提高乡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同时,为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该县除特定领域外,采用非强制性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实施行政强制,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强化精准执法。为完善配套工作机制,建立日常巡查机制,该县按照“包片负责”原则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日常巡查,处置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发现违法行为依法移送有权部门及时查处,有力推动了执法规范化建设。
承德县自2020年10月1日乡镇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以来,全县各乡镇共处理涉及环保、城乡建设、水务、林业、自然资源规划、农业农村等领域的180余件行政处罚案件,有力保障了基层社会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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