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甄雪)11月15日,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检察院与桃城区林长办公室就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进行会商,会签了《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协作意见》),将充分发挥区林长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形成行政履职与检察监督同向发力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新格局。
《协作意见》中明确建立工作协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协同办案机制等多项工作措施,全面运用协作优势,着力提升该区森林和草原等生态系统功能。
据介绍,“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建立,以“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统筹推进林草治理,对于进一步优化林长制制度优势、发挥林长制制度效能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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