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02日
第03版:“12·4”国家宪法日特别策划

攻坚克难彰显公平正义

——阜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扫描

邀请人大代表就执行工作召开座谈会。

9月30日,阜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闫文通带队执行,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

11月11日,再次吹响“集中执行百日攻坚”冲锋号,开展拉网式集中执行行动。

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拿到10万元执行案款。

今年以来,阜城县人民法院全体执行干警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转变执行工作理念,积极创新执行机制,努力破解执行难题,举全院之力攻坚克难,先后多次开展了专项执行行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解决了大批长期未结案件,结案率、实际执行率、执行到位率等指标全面上升,由2019年执行质效排名衡水市第4名,2020年执行质效排名衡水市第1名、全省第6名,实现2021年1至11月执行质效排名衡水市第1名、全省第1名。目前,该院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为100%,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为100%,多年来涉执行信访积案全部化解,信访办结率为100%,无新涉执行信访案件发生,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执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夯实基础 构建综合解决执行难大格局

阜城县人民法院把破解执行难作为提升公信力的首要任务,多措并举促进执行工作。

该院在执行工作中首先加强执行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和党建工作,加强警示教育,增强干警遵守政治纪律的自觉性,筑牢防范司法腐败的“防火墙”,坚守“底线”,不碰“红线”,持续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不懈抓好廉政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文明执行,并通过深入开展司法廉洁教育,加强对执行工作中容易产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排查和监督,切实提高执行工作的公信力。

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合力破解执行难题。该院在加大执行宣传力度的同时,坚持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主动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汇报执行工作情况、工作举措以及工作进展。对重大案件执行、重点涉执信访案件办理,该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各方支持,实现案结事了,积极推动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形成执行合力。

进一步清理执行积案,加大对未结案件的督办力度。对旧存案件办理进度实行通报制度,制作旧存案件清理进度表,每周统计数据变化,确保旧存案件问题逐步彻底解决。严抓执行质效指标,提升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不断缩短结案平均用时。遵循执行案件规律,做到案件繁简分类,区分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和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执行措施。

严打拒执 全力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阜城县人民法院坚持将清理执行积案作为工作重点和破解执行难的突破口,先后组织开展“飓风行动”“百日清案”“百日执行攻坚会战”“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集中执行百日攻坚活动”等多次专项集中执行行动。自今年3月衡水市“执行攻坚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院坚持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执行行动。院长执行一线带队、全程参与,采取早晨执行、午间执行、假日执行、蹲点执行等方式,使案件被执行人无处藏匿,案件执行质效大大提升。

依托信息化提高执行效率。该院充分发挥网络执行功能,依托网络技术,建立了包含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案件流程管理系统、案件流程公开系统、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系统和执行指挥系统的执行指挥中心平台,与公安、银行、工商、税务、房产等执行联动部门“总对总”“点对点”数据交换和执行查控,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查控、划拨一体化,执行信息有效整合,执行流程严密管控,有效提高了执行效率。

加大打击拒执力度,对存在拒不申报财产、逃避执行、抗拒执行情形的案件逐案排查,制定计划,全面搜集拒执案件证据,确定拒执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依法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不断加大对拒执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拒执犯罪责任等措施,充分运用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和移送公安机关等方式,形成打击拒执的高压态势,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有效增强了法院执行威慑力,执行效果不断提升,促使“老赖”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专项行动中,该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204人次,限制高消费1826人次,直接促使621人主动履行了义务;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拘传385人,司法拘留71人,促成当场结案102件,和解结案123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罪案件7 件,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规范执法 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为切实解决“终本”案件中存在的实质标准不严、程序标准不规范、恢复执行不畅等问题,阜城县人民法院开展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审查与清理”专项活动。为整顿群众反映强烈的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突出问题,该院开展了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开展专项活动,使民事案件在执行财产调查、财产控制、评估、拍卖各环节,严格在管理期限内规范有序进行。该院将执行案件全部纳入流程化管理系统,明确专人负责督促监管,坚持动态督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强化对各节点的督办。对临近执限案件,审管办予以预警提示,定期进行通报,督促各执行团队尽快执结。

该院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注重灵活运用执行措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护航民营企业发展。在执行中,做到“三慎用一坚持”,即:慎用失信限高惩戒措施,慎用冻结、划拨流动资金等手段,慎用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坚持柔性执行,加大和解力度。该院在执行某公司系列案件中,慎用、善用、巧用强制执行措施,通过以物抵债、土地作价、地产转让、现金支付等方式,执结了一批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院还不断创新执行方法,积极打造执行亮点。实行律师调查令制度,发布执行悬赏公告,推行执行协理员制度,成立诉调对接中心,引入“律师调解进执行”,邀请各部门及社会各界参与执行调解,依托“多元解纷”机制,加大民事案件调解力度,有效缓解了执行压力。同时,积极推行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工作模式,充分发挥指挥中心最强指挥大脑作用,在分段集约执行机制基础上推行以执行指挥平台为中心、以员额法官为主导的实体化运行工作模式,有效解决执行运转不灵、案件流转不畅、行为监管乏力等问题,大大提高了执行质效。

阜城县人民法院在紧紧围绕“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的同时,还注重在执行中依法、妥善、高效处理矛盾纠纷,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执行司法救助。对于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而案件申请人确实家庭条件困难的,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法院申请司法救助资金,同时积极争取当地财政、民政、教育等相关部门的支持,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和扩大司法救助范围,确保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困难当事人及时得到救助。近年来,该院累计对16案2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60多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减少了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赢得了当事人的赞誉。

文/图 张兰华 杨官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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