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佛村属分散搬迁,切实做好异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落实好住房、教育、医疗及兜底保障政策,建立防贫机制,是我们目前最主要的任务。”灵寿县检察院驻石佛村第一书记付盼盼介绍说。驻村工作是灵寿县检察院服务“三农”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灵寿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助力县域乡村振兴。
灵寿县检察院驻村工作组建立防贫机制,确保不发生返贫、致贫的情况。另外,工作组还通过帮助联系工作岗位、鼓励自主创业等帮扶措施,帮助30名村民务工就业,脱贫人口实现了全部就业。通过帮助实施中药材种植、光伏发电等5个产业扶贫项目,实现了村民持续稳定增收。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突出打击整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违法犯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推动形成良好的乡村政治生态。探索建立了涉农案件回访跟踪机制,最大限度保护农村农民的集体、个人财产利益,紧盯涉及农村土地、涉农资金类案件,该修复的修复,能挽损的尽力挽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事实孤儿关爱救助格局。
充分发挥民事监督职能作用,加大了涉农民事案件的诉讼监督力度,主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推动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13件,帮助农民工追回工资23.8万余元。同时,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对因案致贫返贫的当事人、生活困难的涉法涉诉信访人提供有效帮助,已先后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8件,申请司法救助金6.2万元。
在行政检察方面,该院高度重视涉及“三农”问题的行政申诉案件,优先受理涉农权益保护方面的投诉、申诉和举报。深入推进涉农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监督行政机关在乡村治理、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等行动中依法行使职权。切实推进自然资源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工作衔接,扎实开展了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特别关注了农资供应,结合县农业农村局对全县农资销售点进行大排查,加大对生产销售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劣质饲料以及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除草剂等坑农害农行为的监督力度。
今年以来,该院一方面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紧盯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另一方面,探索建立了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集中办理制度,提升办案质效。同时,最大限度修复被损害的生态环境,今年已执行到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80.26万元。加大了对耕地“非农化”等行为惩治力度,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共督促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11.28亩。
(王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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