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清河县人民检察院聚焦检察业务数据质量,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结果引导,认真做好“四个紧扣”,抓牢抓细抓实业务数据质量工作,推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规范使用,确保业务数据填录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紧扣《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强化数据质量治理。案管人员主动履职,提高认识,对照评价指标中各项标准,以员额检察官自查与案管人员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今年以来的检察业务数据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检查,建立检查台账,与各业务部门内勤一一对接,纵向延伸比较,横向分析比对,逐项逐条分析研判讲评,提出有针对性、有操作性的对策建议,督促业务部门规范办案行为,提升业务数据质量。
紧扣案卡填录主体和案管审核责任,定期核查扎实推进统计工作。案管部门坚持检视问题贯穿案件受理、办理、流程结束始终,突出关键环节,统计员负责检视、核查、监控当月业务数据,抓好业务信息日常监管,重点关注专项、异常数据,逐步压实案卡填录主体责任和审核责任,确保报表数据精准。
紧扣数据精准,探索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和数据监管有机结合的常态模式。案管部门将流程监控融入日常统计审核中,制作流程监控日志、流程监控台账,比对统计数据,针对统计审核中发现的问题,真正实现全流程无缝监控。同时,结合案件质量评查,对纸质卷宗或电子卷宗进行评查审核,弥补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线下制作文书或线上制作空白文书未回传等弊端,发挥监督合力,让业务部门能够及时发现并纠正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为检察业务数据质量奠定基础。
紧扣业务数据导向,注重内部外部沟通协调。案管部门始终坚持数据导向,全面履行“监督、管理、服务、参谋”职能,积极开展检察业务数据质量核查。一方面,注重内部协调形成合力。主动与业务部门沟通衔接,对于能够直接改正的错误立即改正,对于不能直接改正的错误汇总后,提请市院进行核查,及时有效整改。另一方面,注重外部沟通理顺关系。积极与公安、法院沟通,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保证数据稳定准确。
穆新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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