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08日
第08版:人文检察

13岁男孩为父亲提交的申请书

□ 张帅翔

“尊敬的检察官,这是一份申请书,我爸爸是我和弟弟唯一的生活与精神支柱,如果他再出事了,我和弟弟真的就成孤儿了,能不能不要起诉我爸爸了,他真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 前不久,一个13岁的男孩在一位老奶奶的陪同下,来到唐县人民检察院,拿着申请书的手不停地抖动着,眼泪在眼眶里打着转。

事情还要从今年9月13日唐县人民检察院受理的一起盗窃案件说起。承办检察官经过仔细审查案件了解到:犯罪嫌疑人臧某明知儿子的微信绑定着前妻的信用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前妻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扫码提现的方式在实体店从前妻的信用卡上刷走4000元。案情并不复杂,民事部分已调解,且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可是在了解到臧某离异自己带着两个孩子生活的情况之后,承办检察官犯了难。直接移送起诉确实简单明了,但是考虑到臧某两个孩子都是未成年人以及他们的未来生活,承办检察官立马向检察长汇报了案情与相关情况。

在唐县检察院组织召开的公开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案情并逐一听取了侦查机关、人民监督员、被害人的意见,并告知臧某孩子拿来申请书的事。会上臧某一言不发,一直在重复“认识到错误了,不会再犯了”。此后经过检委会讨论研究,鉴于臧某积极退赃,自愿认罪认罚,民事部分已调解,取得了被害人谅解,认罪悔罪态度良好,依法决定对臧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谢谢检察官从宽处罚!”近日,臧某到检察院领取不起诉决定书时,向办案检察官再三表达感激之情。检察官欣慰地看着臧某走出检察院大门,拉着在门口等着他的两个孩子消失在人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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