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田宪忠)12月8日,记者从廊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该市公证工作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到今年底将全部推行公证证明材料清单、告知承诺等多项制度,服务供给能力将明显增强。
为进一步优化公证服务,更好地利企便民,廊坊市公证机构正在逐步规范和精减公证证明材料,推行公证证明材料清单制度,清理没有明确法律规定、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凡是能够通过个人有效证照证明的,能够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核验的证明材料,公证机构不得让当事人重复提供,杜绝循环证明、无谓证明。同时,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承办公证员、首接首问公证员一次性明确告知当事人办理公证的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获取材料的途径和方式,减少往返公证机构的次数,让当事人少跑路。对于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委托、声明等公证事项,只要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均纳入“最多跑一次”办理。
为提高窗口服务效能和水平,廊坊市要求各公证机构在窗口醒目位置公示办事流程、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监督电话。公证机构积极开展预约办证、节假日轮班、延时服务,在符合办证程序的前提下,缩短办证期限,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证明材料充分的公证事项,做到当日出证。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