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乔)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自今年12月10日起,在前期试点和分批推广应用基础上,驾驶证电子化公安交管便利措施在全国全面推行。我省也出台了驾驶证电子化推行进度表,除了已经推广的石家庄、唐山、邢台、保定、廊坊等地外,其他地市于12月10日至16日陆续推行。
根据进度表,邯郸、秦皇岛于12月10日开始推行,张家口、承德于12月13日开始推行,沧州、衡水于12月16日开始推行。
为保证电子驾驶证及时、顺利发放,电子驾驶证申领功能实施错峰上线。驾驶人可以对照本地启用时间安排,通过全国统一的“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驾驶证。电子驾驶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可以在办理交管业务、接受执法检查时出示使用,并可以拓展客货运输、汽车租赁、保险购置等社会应用场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