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4日
第06版:审判一线

抓好三项制度 扩大调解范围 形成“六步十法”

永清法院创新调解深化发展“廊坊经验”

河北法制报讯 (邱丽阳)永清县人民法院在审执工作中,全面加大调解、和解和协调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扩大调解案件范围,使案件调撤率不断提升,从而有效发挥了调解在处理矛盾纠纷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发挥了基层法院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满足群众司法需求、维护安定和谐等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

永清法院抓好与调解有关的各项制度建设,重点抓了课题调研、考核奖惩、三级多元化联调三项制度。课题调研制度,就是组建相关课题调研组,针对新形势下基层各类纠纷的特点,总结提炼调解工作方式方法,为“廊坊经验”的不断深化发展奠定理论基础。考核奖惩制度,就是将调解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严格落实硬性奖惩措施。三级多元化联调制度,即一般案件主办法官调,调解不成庭长调,庭长调解不成,主管副院长、院长调,层层调解,层层把关,穷尽一切调解方法和渠道。今年以来,该院登记各类调解案件1154件,调撤率达70%以上。通过深化“廊坊经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了县域和谐稳定。

该院积极拓展调解范围,将“廊坊经验”引向刑事自诉及附带民事、行政、执行等领域。在民商审判领域,广泛深入地开展案件调解、协调等,着力促成案件的调解、协调、和解解决。刑事审判积极更新理念,创设了“内外对比、亲情感化、合理预期、单位协调”等调解方法,有效提升了刑附民案件调撤率,刑附民案件呈现“零”上诉、“零”抗诉的良好局面。行政审判通过引入调解机制,90%以上的非诉执行案件全部协调解决。执行案件因注重促成当事人和解,和解率达到60%以上。此外,该院建立了8个法官工作站,着力发挥乡村法庭6项职责,法官定期深入村街开展法律咨询、巡回指导等工作,充分发挥站点人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协助做好调解工作,利用上站机会推行“开放式”“群众化”的司法公开新模式,有效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同度和满意度。

永清法院注重抓好审前、审中、审后各环节的调解工作,在抓实“廊坊经验”两个平台、四个节点、六个机制的同时,不断总结探索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逐步形成了独具永清法院特色的“六步十法”工作经验,使该院案件调解率得到稳步提高。“六步”即诉前分流先调解、诉调对接助调解、庭前教育巧调解、庭审引导促调解、庭后辩法再调解、判后释法提调解。“十法”即以调解与判决的对比说明为主的优点明示调解法、以召集同类案件当事人一起调解的类案集中调解法、以把握纠纷发生根源为主的源头清障调解法等10种具体调解方法,用于指导审判实践,加之审判人员的灵活运用,促进了大批案件的调解结案,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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