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邓博)近日,大名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一件来自北京的快递,寄件人邮寄的是一面锦旗,感谢执行法官为他们执行回了被拖欠八年之久的合同款。
2013年7月,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大名县某电器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在申请人李某提供产品后,被执行人却以各种理由拖延付款,申请人多次催促后仍未能要回合同款,而且这一拖就是八年。今年,申请人提起诉讼,该案经大名县法院审理,于今年9月作出判决,判令某公司限期向申请人支付案款330万元。判决作出后,某公司到期仍然拒不履行,无奈之下,申请人向大名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在与申请人沟通过程中了解到,由于疫情原因,申请人的公司现金流严重短缺,已连续3个月拖欠职工工资,该笔款项正是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所用。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网络资金等进行查控。经过一段时间调查,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在唐山某银行账户有足额存款,随即赶赴唐山现场扣划。经过与银行沟通,执行法官当日顺利将330万元执行款划扣,并通过办案系统发放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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