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宁芳芳)“谢谢咱们法院干警,你们真是太给力了!”12月13日,在内丘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李某的母亲拿到17000元执行款后,对该院干警的高效执行工作表示感谢。
今年3月初,申请执行人李某在母亲的带领下到被执行人王某经营的游乐场玩耍,在蹦床时不慎摔倒造成骨折。因赔偿数额协商未果,李某将王某诉至内丘县法院。该院经审理,判决王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42868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一直未履行判决,李某于12月7日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主办法官第一时间启动网络查控系统查询王某名下财产,冻结其名下住房公积金2000余元。12月13日上午,主办法官了解到王某在家的线索,快速集结执行干警赶到其居住地,但没有找到王某本人。其间,执行干警在王某居住地发现其名下机动车一辆,随即扣押至法院。慑于法院的执行力度,王某当天下午来到法院,主动履行了15000元执行款。加上主办法官又从王某账户划拨2100元,李某母亲在拿到17000余元执行款后,同意与王某达成和解,剩余款项王某承诺于2022年1月15日前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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