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牛继芬 通讯员 吴建伟 周雪)“经过调查,自助售水机水质没有安全隐患,售水机尾水均得到回收利用……”青县检察院在开展售水机专项监督活动中,通过对辖区15个小区30台售水机进行实地走访,对售水机水质进行检测,对辖区内售水机水回收率、尾水回收利用以及水质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调查后,形成详细调研报告,于近日向沧州市检察院作专题汇报。
售水机专项监督是省检察院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沧州市检察院在青县检察院先期调研的基础上,于今年11月在全市部署开展了小区售水机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活动开展以来,沧州两级检察机关积极行动,针对售水机质量、售水机水质安全、售水机周围卫生、管理单位巡视监管、尾水利用和排放等方面,在全市进行线索摸排,共走访小区119个,查看售水机268台,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7次,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件。肃宁县检察院根据发现的不同问题,结合卫健、市场监管、住建、城管等部门的不同职责,分别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各部门积极履职,加强部门间沟通配合,确保小区售水机日常管理和运行规范,维护人民群众饮水安全。黄骅市检察院与卫生健康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并对售水机的水质情况进行抽样检测,其间,发现部分小区售水机检测报告公布张贴不完整,遂向卫生健康部门提出口头建议,督促加强相关信息公示监管。
为确保整改效果,东光县检察院对已办结的小区售水机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回头看”。在本次小区售水机专项监督活动部署开展前,该院对辖区内35个小区进行实地勘查取证,针对发现的售水机没有废水回收装置、废水通过管道直接引入地下等情况,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责令经营企业为售水机安装废水回收装置,并加强售水机水质监测。本次小区售水机专项监督活动开展后,该院对辖区内各小区售水机使用情况进行了再次走访,在调查中发现相关职能部门已经按照检察建议书的内容进行了整改,未发现小区售水机管理和运行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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