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杨咏钦)森林和草原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为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与行政执法形成林草资源监管合力,近日,昌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带领公益诉讼部门与昌黎县林长制办公室进行座谈,会签《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简称《意见》)。
近年来,昌黎县把造林绿化作为生态工程、富民工程和强县工程进行大力推进。绵延的海岸沙丘外侧,沿海防护林绿树成荫,草木茂密,形成了一个集沙丘、沙堤、林带、海水于一体的完整生态系统。但是,随着城镇建设的迅猛发展,也出现了用地矛盾突出、公益林破坏、林草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昌黎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自然环境与生态资源保护工作,在公益诉讼、行政执法监督和刑事司法各方面促进林草资源保护。检察机关与林业部门秉持共同发展目标,坚持问题导向,联合制定《意见》,搭建林草生态建设协作平台。
座谈会上,检察院与林长制办公室立足本地水生态和森林、草原资源实际,就会商调度、办案协作、联合督促整改等重点工作展开磋商,明确涉林草领域违法信息、执法信息、监测数据实时共享,建立检察机关与林长办公室定期联合巡查,涉林草违法犯罪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调查、办理“绿色通道”等重要工作机制。
据悉,检察院将以专业化的法律监督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与林草部门共同推进“林长+检察长”制度落地见效,多方联动,全面促进该县林草资源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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