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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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法实施第一个工作日

石家庄市法律援助中心迎来第一位申请人

河北法制报1月4日讯(记者 鲍娜军)2022年元旦假期后上班第一天,石家庄市的高女士就收获了自己的第一份喜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以下简称法律援助法)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成为石家庄市法律援助中心第一位成功申请人。

因为自己的档案在原单位丢失,已经过了退休年龄的高女士一直苦恼自己不能顺利办理退休手续,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当日,她走进石家庄市法律援助中心,得知自己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且根据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法律援助法相关规定,可以依法申请法律援助,不用再来回奔波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只需对个人经济困难情况如实说明并进行个人诚信承诺。她难掩兴奋:“法律援助申请,真的是一次成功,不用跑第二趟!国家处处为群众着想,又出台了这样的好政策,要为我们的制度点赞!”

记者了解到,在过去的2021年,石家庄市法援中心已接待来访咨询23000余人(次)、接听解答12348热线128000余个,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051件。2021年6月,该中心成为“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表现突出单位,受到司法部通报表扬。

石家庄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石家庄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将积极落实法律援助法在便民服务方面的要求,做好简政放权流程中的“减法”和优化服务中的“加法”,大力推动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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