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赵东颖 薄英杰)“感谢路北区人民检察院,感谢办案检察官真心实意为老百姓办实事,解决了我们愁了16年的事,为检察长及检察官点赞。”2021年12月,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岩收到了被救助人马某从900里外的河南省西华县寄来的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
事情要从2021年9月的一天说起。路北区检察院检察长孙岩收到一封来自河南省西华县马某代理人张某的来信。信中陈述,2004年10月22日,马某的丈夫在唐山市务工,其与女儿在路上骑自行车时,被王某酒后驾车撞倒,造成马某丈夫死亡、女儿脑部受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2005年,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应赔偿马某一家各项经济损失13万余元。十几年来,马某多次申请执行,由于王某的原因至今未执行完毕,遂向该院提出监督申请。
收到来信后,办案人员当即与马某取得联系,告知来信已收到,将依法办理。为进一步了解案件的执行情况,办案人员到法院向主管领导和执行人员调查案件执行情况,得知该案中王某因系酒驾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王某因再次犯罪还在外地服刑,肇事车辆的车主现无固定工作,两名被执行人名下均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现已对两名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控,并采取了失信限高等措施。
办案人将情况回复给马某,并经多方了解得知,马某一家人为偿还女儿住院时的欠款,一直都在外地务工,马某的婆婆身患疾病,公公几年前过世,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孙岩听取案情汇报后,要求办案人依法核查取证,通过司法救助的途径,解决马某一家人的困难。该院第五检察部依法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经多方请示协调,为马某一家申请了司法救助金11万元。
因疫情原因,同时也为了减轻马某一家人来唐山领取司法救助金的经济负担,该院积极与河南省西华县检察院联系。两地检察机关紧密协作,快速办理了相关手续,采用转账的方式在2022年元旦前将救助金发放到位。
在寒冷的冬季,路北区检察院为马某一家人送去了“阳春般的温暖”,传递了900里外的“温情”,彰显了路北检察办案的“温度”,以实际行动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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