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宋胜利)近日,任丘市公安交警大队事故五组受理了一起交通肇逃案,经查,事故双方驾驶人竟然均没有驾驶证。
北辛庄镇某村于某某驾驶小型轿车在市区建设路行驶时,与吕公堡镇某村杨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致杨某某受轻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事发后,于某某驾车逃逸,杨某某报警。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办案民警刚赶到现场,于某某也赶回现场投案并参与了送杨某某就医的善后工作。杨某某去医院前,一口咬定于某某是酒后驾驶,但酒精检测结果却是“0”。沿途监控追踪于某某的行车轨迹后,交警最终认定于某某确实没有喝酒。原来,于某某之所以肇事逃逸,是因为其没有考取驾驶证。
民警到医院找杨某某了解情况时发现,杨某某一年前因醉驾已被吊销驾驶证,目前也属于无证驾驶。
三天后,杨某某伤愈出院,于某某和杨某某被一并传唤到交警大队。经过交警严肃的批评教育,于某某无证驾驶加上肇事逃逸被罚款3000元;杨某某因无证驾驶被罚款1000元。另外,于某某一次性赔偿杨某某医疗费、误工费、修车费等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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