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谢娇春)2021年12月25日2时50分许,高速交警衡水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大广高速北京方向1550公里处,一辆拉运西瓜的小货车侧翻,无人员伤亡。大队民警出警途中又接到报警:一辆拉运蔬菜的小货车撞到刚才侧翻的小货车,发生了二次事故。
民警到达现场发现,一辆轻型仓栅式货车横在行车道内,路面一片狼藉,西瓜和包装箱散落覆盖了三条车道,另一辆货车驾驶室损坏严重,现场无人员受伤。
民警进行现场勘查询问。报警人徐某称自己驾驶轻型仓栅式货车拉运一车西瓜行驶至此处时,车子疑似爆胎发生了侧翻。徐某报警等待过程中,一辆小货车突然撞了上来,一下子就把原本已在路面“躺平”的轻型仓栅式货车撞得又重新“站”了起来。徐某发现,小货车司机下车后不久便没了踪影。
民警担心司机受伤,立即在沿途边沟寻找,并将车牌号信息反馈给大队指挥中心。值班员联系到货车驾驶员夏某,夏某于6时30分许回到现场,并当场承认自己无证驾驶。原来,夏某驾驶小货车行至此处因天黑和注意力不集中,未及时发现特殊路况,撞到了已经侧翻的轻型仓栅式货车。发生事故后,夏某自知无证驾驶,怕承担责任便藏到了公路旁边的边沟里,在沟里冻了好几个小时。
交警认定夏某和徐某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各承担全部损失的50%。夏某因无证驾驶,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车辆被暂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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