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俞佳悦)近日,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成功化解一起行政争议案件。
海港区人民检察院在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中发现,因孙某某擅自在海港区某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进行非农业建设,被秦皇岛市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强制性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的行政处罚,但孙某某不肯拆除。经秦皇岛市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海港区人民法院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
办案检察官调查后认为,孙某某的违法事实确实存在,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并无不当。本着案结事了政和的目的,检察院主动联系法院、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人员和孙某某等就本案行政争议进行协商解决,并对本案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进行详细的分析论证,多次对孙某某进行释法说理,讲清利害关系,最终,孙某某愿意拆除违法建筑并接受处罚。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