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吉朋鑫)两起民事案件所涉土地被查封,甘肃省永登县123户业主因此迟迟办不了房产证,新乐市人民法院异地协调,在多方的努力下,近日,案件当事人自愿写下解除查封申请书, 123户业主的房产证终于有了着落。
“居民们的房子已经买了很多年,但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非常着急,希望法院能出面协调解决。”受123户业主委托的律师说道。日前,甘肃省永登县委政法委、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致函新乐市法院,请求法院协助化解关于永登县青龙中学的一起群体性事件。
原来,2021年9月和10月期间,新乐市法院先后在两起民事案件中查封了永登县青龙中学名下土地,该宗土地仅有一个土地证,包括A区的6.97亩和B区的21.52亩,共计28.49亩。青龙中学自2010年开始,在该宗土地中的A区修建了126套住房和34间商铺,居民已入住123套房屋并居住多年。因该宗土地被法院查封导致居民办不了房产证,123户业主为此奔波数年,希望法院能将该宗土地中的A区进行解封。
了解情况后,新乐市法院多次组织承办法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寻找解决问题途径。但因该宗土地的解封事关两起民事案件的当事人,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分析解封该宗土地中A区的利害得失,但该当事人不理解,担忧自己利益受到损失并直接拒绝对查封土地中的A区进行解封。后法官再次研究永登县青龙中学宗地图,了解该宗土地的商业价值,并询问永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发现解封该宗土地中的A区并不会影响B区土地的查封,更不会影响当事人的实际利益。两位法官便又与当事人电话、会见沟通,耐心细致解释。这次会见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官是在确保其利益的情况下才会采取解封措施,取得了当事人的信任。
1月12日,新乐市委政法委及甘肃省永登县委政法委、法院、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及123位住户委托的律师来到新乐市法院就123户业主的房产证问题进行沟通协商。最终,在多方的努力下,当事人自愿写下解除查封申请书,争议性矛盾得到妥善化解,123户业主的房产证也有了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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