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牛继芬
通讯员 杨硕
15岁的小迪(化名)涉案后,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被释放。廊坊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并没有 “一放了之”,他们深究案件背后的原因,立足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多角度全方位采取行动,用更有力的“法律之手”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朗朗晴空。
检察建议督促整顿违法雇用童工问题
2021年2月的一天,在廊坊开发区某企业做零工的小迪,利用工作便利,通过支付宝盗转了被害人吴某两万元。吴某报案后,公安机关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小迪年仅15岁,因为与父母吵架而离家出走,孤身在外打工。最终,该案由于小迪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没有立案,小迪被直接释放。
“‘一放了之’,案子就结束了吗?”未检检察官敏锐地意识到,这起盗窃案并不是如此简单。
“小迪的家庭情况怎么样?”“为什么离开校园?”“企业为什么会雇用不满16周岁的小迪?”“非法使用童工在本地是个例还是多发现象?”……
带着这些问题,在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的背景下,廊坊开发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迅速着手制定办案计划,立足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多角度全方位采取行动。
检察官一方面协调公安机关进一步收集固定案件的证据材料,分别针对小迪的家庭背景、个人经历和违法企业的登记信息、入职手续等展开调查;另一方面细致梳理近五年来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查找有无类似案件。调查发现,该案中非法雇用童工的企业由于急需用人,没有依法核实员工身份、履行入职登记。同时发现,辖区还存在企业非法使用童工等案件,相关部门存在严重的监管漏洞。
“未检人作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国家监护人’,既要做好孩子们成长的指南针,也要当好正义的守护者。”鉴于相关部门怠于履职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廊坊开发区检察院于2021年4月将该公益诉讼线索层报省检察院,请示立案,得到批复后,依法向相关部门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
“雇用童工损害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希望你局对建议引起重视,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并加以落实……”2021年5月7日,开发区检察院公开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书。
“要在现有相关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打击非法使用童工,营造良好的用工环境……”相关部门作出了承诺,并积极采取了履职行动,不仅对违法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还提出具体改进措施。
法治宣讲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未成年人成长
为进一步巩固检察建议质效,2021年6月12日“世界无童工日”之际,开发区检察院还联合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了法治宣传活动,深入餐饮、快递、保安公司等非法使用童工的高发行业以及辖区内的标杆企业新奥集团,通过座谈、发放宣传资料、以案释法的形式,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作为在中国改革开放中发展壮大起来的民营企业,我们一定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践行好使命担当,坚决杜绝使用童工的情况发生,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好驾、护好航。”新奥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次规范用工宣传活动,工作人员共向20余家企业发放《劳动保障政策汇编》500余份、《禁止使用童工宣传页》800余份。
督促监护令强化家庭监护责任
公益诉讼的顺利开展只是案件的一个侧面,对于小小年纪就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小迪,办案检察官同样没有放手。
检察官了解到,小迪喜欢上网,初中毕业后不再继续求学,曾多次离家出走。小迪的父亲平时忙于生意,对小迪无暇管教。他的母亲是一名教师,对小迪的期待也较高,但由于不懂得如何与儿子沟通,对小迪逃学、撒谎、小偷小摸等恶习,非打即骂,这种粗暴的教育方式不仅没有起到效果,使得小迪更加叛逆,甚至还触犯了刑法,其母亲更加失望。
“每一个‘熊孩子’的背后都有一双失职的父母。”正是由于小迪父亲的“彻底不管”和母亲的“错误管教”使得小迪慢慢走上了歧途。
“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一个跑向悬崖的孩子。”这是《麦田里的守望者》主人公霍尔顿的一句话,也是廊坊开发区检察院每一名孜孜以求挽回迷途少年的未检人的心声。
2021年3月17日,检察官先是对小迪进行了普法教育,通过以案释法、观看纪录片的形式使小迪了解违法犯罪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以及对人生的重大影响。
“父母是一份没有岗前培训却终身在岗的特殊‘职业’,由于你们的监护缺位、监护不当,致使小迪缺乏关爱和陪伴,缺少亲子沟通,法律意识淡薄,自我约束、自我管控能力较差,从最初的撒谎逐渐发展为走上‘临界犯罪’的道路,作为家长,你们应当深刻反思……”检察官根据小迪的个人情况、家庭问题和教育方式,向其父母提出了个性化督促监护令,并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规定,督促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我们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监护失职、缺失,导致了孩子行为出现偏差,也对他人及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我们一定严格执行督促监护令提出的要求,做称职的家长。”小迪的父亲当场表示。
在小迪和父亲回到家后,检察官并没有结束与小迪的沟通联系,多次电话回访。日前,小迪的父母已经为他联系了一所技术学校,小迪又重新回到了校园。
“在未成年人出现不良行为乃至违法犯罪时,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干预、矫治,使未成年人在家庭、司法机关、社会的共同帮助下,尽早认识错误,自我修复,能够有效减少未成年人涉罪风险,也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应有之义。”办案检察官笑着说,笑容里满是护航青春的拳拳之心。
近日,该起案件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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