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21日
第03版:法案

人民法院公告

田夕良: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1)冀0105民初9325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翟富友: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1)冀0105民初9394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张卫良、冯玲玲: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1)冀0105民初9220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王庆震、赵文菊: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1)冀0105民初9314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申跃辉: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1)冀0105民初9209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赵春玲: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1)冀0105民初9305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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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文山、吴彩霞: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1)冀0105民初9175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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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粉娥、杜社科: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1)冀0105民初9349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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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汉尧、羊宋娇: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1)冀0105民初9346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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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伟、陆艳霞: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1)冀0105民初9352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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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朝原、陈淑斐: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1)冀0105民初9359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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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丹、张翠雪: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1)冀0105民初9362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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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志华、王巧: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1)冀0105民初9216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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