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2月11日
第03版:法案

灵寿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用电子警察的公告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更新启用以下13处路口电子警察设备:

一、抓拍超速交通违法行为的是SL88京昆高速连接线1公里930米测速值为80km/h。二、抓拍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车时接打电话、不系安全带、中重型货车靠右行驶违法行为的是:1、G234兴阳线634公里420米;2、Y583乡道9公里200米交通事故停车场门口;3、S201正南线31公里400米;4、S241宝平线568公里500米;5、G207锡海线1386公里950米;6、S201正南线111公里220米;7、S201正南线89公里248米。三、抓拍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逆行、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行为的是:1、S201正南线与西阜高速灵寿连接线口(西阜高速灵寿连接线五岳寨方向0-24时禁止左转,S201正南线五岳寨方向0-24时禁止右转);2、城北路与城东街口;3、中山大道与新开街口;4、中山大道与广场街口;5、中山大道与城东街口。以上抓拍设备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后正式启用,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灵寿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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