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韩彬)2月5日是农历正月初五,按照习俗是家家户户迎财神、全家欢聚的时刻,迁西县一男子高高兴兴喝了酒后驾车上路,结果发生交通事故。
迁西县的付某一时高兴中午在家多喝了几杯,饮酒后外出办事。其明知自己饮酒却心存侥幸,认为自己酒量大,不会出现问题,就自信满满地开车上了路,结果行驶到县城林茂街与西外环路交叉口时,与前方正常等候红绿灯的轿车相撞。迁西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付某浑身酒气,随即将其带至医院采血进行酒精检测。经鉴定,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6.29㎎/100ml,已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醒酒后的付某后悔不已,但为时已晚。
目前付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迁西警方立案侦查,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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