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2月16日
第07版:检务观察

百姓美好生活的“守护者”

——记迁西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蔡玉玫

工作中的蔡玉玫。 刘振志 摄

□ 河北法制报记者 李胜男

“勤于学习、善于总结,细致认真、敬业负责”,这是同事对她的普遍印象;“执法为民,敢于担当”,这是群众对她的评价……迁西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蔡玉玫自1995年到检察院工作以来,曾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先后在办公室、反贪局、公诉科、民行科等部门工作,现任第二检察部主任,主要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生态环境刑检工作。

心怀正气和大局 播撒司法公正阳光

多年前,107名农民工在唐山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一个项目里,负责钢筋绑扎制作,完成工作后,64万余元工资被拖欠。久拖不结,107名农民工向迁西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2021年初,迁西县检察院受理了这起民事支持起诉案件。蔡玉玫作为承办检察官,在有理有序安抚当事人情绪的同时,快速全面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经实地查看、与房地产公司负责人沟通得知,因多重原因案涉项目多次停工后在逐步复工复产。

为了在解决欠薪问题的同时确保企业复工复产,蔡玉玫积极组织企业召开座谈会,确认了双方存在用工及拖欠费用的事实、金额,耐心寻找解决农民工工资和服务民企的平衡点。随后,蔡玉玫积极与107名农民工代表沟通协调,希望他们体谅企业的难处宽限一些时间,得到理解和支持。随后,该房地产公司将部分拖欠工资15万元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到工人代表账户。接下来的几个月,蔡玉玫持续工作,最终于2021年9月,为107名农民工成功讨回剩余的49万余元工资,赢得广泛赞誉。

该案的办理,是蔡玉玫结合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一次生动体现。

“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蔡玉玫凭借着这种精神和信念,工作中始终兢兢业业、一丝不苟。2016年以来,她共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612件,撰写各类民行检察调研、典型案例、经验材料等40余篇。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蔡玉玫的带领下,迁西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先后5次位列全市第一,所在部门荣立4次集体三等功,在最高检开展的“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中,被最高检评为先进基层单位。蔡玉玫连续8年荣获全县十佳政法干警称号,2018年被唐山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金牌检察官”。

肩负责任和担当 唱响公益诉讼主旋律

检察公益诉讼刚开始施行时,面对行政机关的不理解,蔡玉玫没有灰心,而是积极与行政机关沟通,通过召开联席会、座谈会等方式,耐心说明政策、讲解法律,通过3年的努力,逐步构建起了党委领导有力、人大监督到位、行政机关配合默契、内部机制运行畅通的公益诉讼工作良性发展格局,全力打造的迁西检察公益诉讼样本初具轮廓。

为了寻找案源,蔡玉玫常常带着公益诉讼办案团队不畏艰难,不怕脏累,跋山涉水下乡取证,挨个筛查、取证、摸排,县内松山栗林、河流水库、英烈设施、乡道村路、采矿区、商贸市场等都留下了他们的足迹。

2019年12月,蔡玉玫收到线索后,带领公益诉讼团队调查得知,榆木岭村委会在榆木岭长城内侧原土路的基础上修建了登山步道,未履行相应报批程序。为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蔡玉玫带领公益诉讼团队依法履职,向迁西县金厂峪镇政府和县文旅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对榆木岭长城的监管保护职责,及时拆除该登山步道,恢复榆木岭长城的历史和环境风貌,落实长城巡查制度,依法依规加强长城保护工作。

收到检察建议后,县文旅局和金厂峪镇政府会同相关单位制定整改修复方案,但因疫情整改修复工作搁置。2020年7月,蔡玉玫积极协调,与县文旅局、金厂峪镇政府、榆木岭村委会等相关人员召开了关于拆除榆木岭登山步道工作的磋商会议。会后,金厂峪镇政府开始组织拆除,并经县文旅局的现场查看验收,恢复原貌,使长城文化遗产得到了保护。

此案获评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长城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十佳”。此外,蔡玉玫所在公益诉讼团队办理的“板栗树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公益诉讼系列案”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迁西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已连续4年在全市检察机关工作考核中位列第一。

坚守初心和使命 擦亮神圣庄严的检徽

挽回被损毁国有林地159.54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4.95公里,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各类生活垃圾34.7吨,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耕地192.81亩……截至2021年底,蔡玉玫所在的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81件,立案56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60件,全部整改到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0件56人,诉讼请求全部被法院采纳,有效保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工作中,蔡玉玫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与相关部门达成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共识,制定了一系列长效机制。

迁西县检察院与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会签了唐山市首个《关于建立英烈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了日常联络、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机制等;与该县河长制办公室签订了唐山市首个《关于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并揭牌成立了“河长+检察长”工作联络室,对县内主要的10条河流、乡级278条河流、在册的中小型水库70个进行巡检;与县林长办公室签订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并成立了“林长+检察长”工作联络室……

“我们做得还远远不够,实现公平正义,行使公益保护的崇高使命没有终点,永远在路上。”蔡玉玫坚定地表示,她将带领部门同事继续加压奋进,扛起神圣庄严的检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表达对党、对检察事业的无比忠诚和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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