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张亚洁 郭可)利用某通信公司代理商身份从招生负责人处购买1600余条个人信息后,多次转手倒卖获利。近日,武安市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由武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获一审判决。
2020年1月,某通信公司代理商李某以存卡冲业绩为由,从办理招生业务的成某手里购买1600余条公民身份信息,开办了3500张手机电话卡,随即将电话卡和公民个人信息倒卖获利。经查,涉案电话卡和公民信息经多次转手倒卖后流向河北石家庄、山东枣庄、四川成都等地,涉案人员分别获利2万元至7万元不等。
在该案办理过程中,武安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与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经会商研判,于2021年7月15日依法向武安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派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庭,从刑事犯罪、民事侵权方面与被告人及其代理律师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并对被告人进行法治教育,被告人当庭均表示认罪认罚及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日前,法院依法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对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李某等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二年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责令5名被告人支付数额不等的赔偿款,并在省级新闻媒体上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公开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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