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2月24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既惩罚教育未成年被告人 又兼顾对未成年人诉讼权利保护

遵化法院审理首例 “合适成年人”参与庭审案件

河北法制报讯 (王慧娴)2月17日,遵化市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首次运用“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成功审结一起未成年人强奸罪案件,既做到了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惩罚教育,又兼顾了对未成年人诉讼权利的全方位保护。

此起案件中,被告人尚不满18周岁,其父因身体残疾行动不便,加之对其行为失望,拒绝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出庭。在征得被告人同意后,合议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指定被告人所在村委会的治保主任作为“合适成年人”出庭。庭审前,法庭安排“合适成年人”与被告人见面,安抚其情绪,告诉他其父希望其好好改造的愿望。在法官、检察官、指定辩护人、“合适成年人”的共同教育引导下,被告人流下悔恨的泪水,表示认罪认罚,并将在服刑期间好好改造,出来后学习技术,自食其力,改变生活困境,做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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