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2月28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新乐法院审理一起治安行政诉讼案件

市政府副市长出庭应诉

河北法制报讯 (唐新花)2月23日上午,新乐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开庭审理一起治安行政诉讼案件,新乐市政府副市长郭杰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这是该院今年首例由副市长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

该案系治安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件,原告张某某认为两被告即新乐市公安局和新乐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复议决定书》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违反法定程序,向新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两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复议决定书》。

庭审过程中,在主办法官主持下,各方当事人围绕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就争议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重点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郭杰认真听取原告诉求,代表新乐市政府发表答辩意见。在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后,法庭将依法择期宣判。

郭杰表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是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定职责,不仅能够体现对司法的尊重、对原告的尊重,更能起到化解矛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的作用,助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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