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王然:
2015 年 1 月4日,借款人王然与河北银行唐山友谊北路支行签订了编号 DK150104000009 的《个人(循环贷款)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5万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期限自2015年1月4日至2018年1月4日,担保方式为信用。2015年1月4日河北银行唐山友谊北路支行依约放款15万元。
该借款已于 2018 年 1 月 4 日到期,截止到2021年12月30日尚欠借款本金120,722.25元、利息61798.57元。望接到本公告后,借款人王然及配偶李艳菊尽快归还所欠款项,并履行借款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友谊北路支行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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