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李永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2月26日曝光2月份6起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案例,以警示广大司机醉酒驾驶是犯罪行为,醉酒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将被吊销驾驶证,同时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将被追究刑事责任;酒驾记录推送至征信机构后,将直接影响违法行为人就业、贷款等。
口出狂言威胁民警 受到处罚自食恶果
2月1日晚9时,保定满城区。执勤民警对驾驶小型汽车的臧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臧某却拒不配合工作,且在酒精作用下,口出狂言威胁民警道:“谁往我嘴里塞酒精检测仪我就拿刀捅谁!”民警强制将其带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臧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3.3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相关规定,臧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
见到交警快速倒车 二次无证酒驾被查
2月3日,衡水冀州区。执勤民警发现一辆车牌为冀TD***9的白色轿车行驶至执勤点不远处突然倒车,随即将该车拦停,并警示驾驶人配合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查,结果为5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询,该男子在2020年9月22日因无证酒驾被查处过,而这次又因无证酒驾被查。民警依据相关规定,对男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2000元罚款、扣留机动车、并处行政拘留的处罚。
无证酒驾遇上交警 屡教不改罚款拘留
2月4日晚8时,保定顺平。执勤民警对一辆白色轻型栏板货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散发着一股酒气。民警随即对该车驾驶人刘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数值显示为5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刘某某分别在2021年4月19日、2021年12月9日酒驾被查,这次已经是刘某某第三次酒驾被查。刘某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合并处以15日行政拘留、罚款2000元的处罚。
醉驾滋事妄图逃跑 行政拘留+刑事立案
2月8日凌晨,保定。刘某因小轿车进入小区的事情与门卫发生争执,并对其辱骂推搡。门卫工作人员拨打110报警。几分钟后,派出所民警和交警赶到现场,面对交警询问,刘某拒不承认是自己驾车。经查看小区门口处公共视频,刘某只能承认驾车的事实。经抽血检测,鉴定结果显示,刘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173.9mg/100ml,已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刘某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同时,因其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立案。
醉驾被查要求照顾 倚老卖老难逃罪责
2月9日下午,邯郸武安。执勤民警查获一名涉嫌酒驾的男子,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43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驾驶人带往医院进行血检,血检结果为146.0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民警调查取证时,这名驾驶人称:“我这么大岁数了,你们照顾照顾。你们要不照顾,就是不尊重老年人了。”依据相关规定,该驾驶人被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同时驾驶人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事故现场酒气弥漫 面临拘役并处罚金
2月11日,秦皇岛市区。执勤民警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发现驾驶人吕某身上有很浓的酒气,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数值显示为16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公安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结果显示为195.4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据相关规定,吕某被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目前,吕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还将面临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处罚。
据介绍,省交管局部署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开展常态化酒驾整治行动,严查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同时,省交管局提示广大驾驶人:饮酒会导致人反应迟钝,行动迟缓,控制车辆能力下降,一旦发生事故代价惨痛,请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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