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易县人民法院圆满调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
张某驾驶康某的货车与李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致使李某与摩托车乘车人王某受伤。李某、王某因未得到赔偿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向张某、康某及事故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要赔偿。法官认真梳理案情,认为该案采用调解方式更为有效。在得知被告康某家距离县城较远,且孩子幼小无他人看护的情况后,法官带领调解员前往被告康某家中做调解工作。经过一番释法明理,原、被告最终达成一致,并向法院提交了司法确认申请书。 孟翔 陈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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