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3月02日
第04版:民生

易县法院:上门调解化纠纷 司法便民暖人心

近日,易县人民法院圆满调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

张某驾驶康某的货车与李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致使李某与摩托车乘车人王某受伤。李某、王某因未得到赔偿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向张某、康某及事故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要赔偿。法官认真梳理案情,认为该案采用调解方式更为有效。在得知被告康某家距离县城较远,且孩子幼小无他人看护的情况后,法官带领调解员前往被告康某家中做调解工作。经过一番释法明理,原、被告最终达成一致,并向法院提交了司法确认申请书。    孟翔 陈薇

河北法制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2 河北法制报社 全媒体发展中心
冀ICP备17032488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2-03-02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36879.html 1 易县法院:上门调解化纠纷 司法便民暖人心 /enpproperty-->